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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是上一个世纪才出现的科技创造,但是它的概念却早已存在了近千年。远在中古时代的东方和西方,人类早就幻想拥有人工智能的机械装置,用以担当复杂的工作,并和人类分享喜怒哀乐。

机器人不仅仅是一件机械发明,更能牵扯到复杂的伦理讨论。对于一个由人类凭空创造的智能生命体来说,它存在的目的、它的思维、它的应变设定,甚至它所遵循的道德都是完全新兴的法则。在过去的一百年内,无数以机器人为主角的科幻小说、电影成为了经典。它们所发起的关于机器人命题的各种探讨,至今仍没有最终答案。

机器人问世已有几十年,机器人的定义仍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一个统一的意见。根本原因主要是因为机器人涉及到了人的概念,成为一个难以回答的哲学问题。就像机器人一词最早诞生于科幻小说之中一样,人们对机器人充满了幻想。也许正是由于机器人定义的模糊,才给了人们充分的想象和创造空间。

1920年捷克作家卡雷尔·卡佩克发表了科幻剧本《罗萨姆的万能机器人》。在剧本中,卡佩克把捷克语“Robota”写成了“Robot”,“Robota”是奴隶的意思。该剧预告了机器人的发展对人类社会的悲剧性影响,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被当成了机器人一词的起源。在该剧中,机器人按照其主人的命令默默地工作,没有感觉和感情,以呆板的方式从事繁重的劳动。后来,罗萨姆公司取得了成功,使机器人具有了感情,导致机器人的应用部门迅速增加。在工厂和家务劳动中,机器人成了必不可少的成员。机器人发觉人类十分自私和不公正,终于造反了,机器人的体能和智能都非常优异,因此消灭了人类。但是机器人不知道如何制造它们自己,认为它们自己很快就会灭绝,所以它们开始寻找人类的幸存者,但没有结果。最后,一对感知能力优于其它机器人的男女机器人相爱了。这时机器人进化为人类,世界又起死回生了。

卡佩克提出的是机器人的安全、感知和自我繁殖问题。科学技术的进步很可能引发人类不希望出现的问题。虽然科幻世界只是想象,但人类社会将可能面临这种现实。

[ 机器人三大定律 ]

艾萨克.阿西莫夫(1920 -1992),科幻小说及科普作家。美国科幻小说黄金时代代表人物之一。他是一位生于俄罗斯的美籍犹太人。作品极其丰富,代表作有《我,机器人》、《基地》系列、《钢窟》系列等。他在《我,机器人》这本作品中,创造了著名的”阿西莫夫机器人三定律”。他的《基地》系列复演了罗马帝国兴衰史,是科幻文艺史上少有的史诗类作品。以其名字命名的《阿西莫夫科幻小说》杂志,至今仍然是美国当今数一数二的科幻文学畅销杂志。他制定的机器人三定律是:

机器人不得伤人,或任人受伤而袖手旁观。

除非违背第一定律,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的命令。

除非违背第一及第二定律,机器人必须保护自己。

在形式上,机器人三定律有着数学公式般的美感,简洁、鲜明,而且前后逻辑环环相扣,具有瞬间揭示“从属”关系的奇妙魅力。但实际上其内部隐藏着近乎不可调和的矛盾,不过在fans看来,这种“漏洞”其实不是漏洞,而是从根本上展现了机器人(甚至人)迷失于“存在”、“意义”等迷宫中的巨大悲剧。在创造机器人的《圣经》里,阿西莫夫就是全能、悲悯然而不可问的上帝。在商业消费领域,机器人三定律广泛应用于电影、电视、游戏等现代媒体中。

他在小说中提出了三定律的很多变体,例如第零定律的产生(机器人必须保护人类的整体利益不受伤害)。这些对机器人行为准则的修改成为他的很多故事的主线。在《Little Lost Robot》中为了避免机器人无谓地阻止人类进行低危险性工作,第一定律中的后半部分被去掉了,但是也产生了一些其他的问题。在《Robot Dreams》中,一个机器人关于取消第一定律和第二定律的梦,导致了他的毁灭。在《机器人与帝国》等小说中,一些外表是人的机器人认为自己应该归属于人类。在《Bicentennial Man》中,一个机器人为了成为人,将自己的机械部分逐步替换成组织,并且在最后用自己的贡献和牺牲换来了人类的认同和保护机器人的法律的产生。

三定律在科幻小说中大放光彩,在一些其他作者的科幻小说中的机器人也遵守这三条定律。但是,截至2005年,三定律在现实机器人工业中仍然没有应用。目前很多人工智能和机器人领域的技术专家也认同这个准则,随着技术的发展,三定律可能成为未来机器人的安全准则。

[ 零定律及其他 ]

“零定律”在之后被补充添加:机器人必须保护人类的整体利益不受伤害。其它三条定律都是在这一前提下才能成立。

为什么后来要定出这条“零定律”呢?打个比方,为了维持国家或者说世界的整体秩序,我们制定法律,必须要执行一些人的死刑。这种情况下,机器人该不该阻止死刑的执行呢?显然是不允许的,因为这样就破坏了我们维持的秩序,也就是伤害了人类的整体利益。

所以新的阿西莫夫的定律为:

第零定律: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或目睹人类将遭受危险而袖手不管。

第一定律: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个体,或者目睹人类个体将遭受危险而袖手不管,除非这违反了机器人学第零定律。

第二定律:机器人必须服从人给予它的命令,当该命令与第零定律或者第一定律冲突时例外。

第三:机器人在不违反第零、第一、第二定律的情况下要尽可能保护自己的生存。

除此,另一个科幻作家罗杰·克拉克在一篇论文中还指出了三条潜在的定律:

元定律:机器人可以什么也不做,除非它的行动符合机器人学定律。此定律置于第零、第一、第二、第三定律之前。

第四定律:机器人必须履行内置程序所赋予的责任,除非这与其他高阶的定律冲突。

繁殖定律:机器人不得参与机器人的设计和制造,除非新的机器人的行动服从机器人学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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